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张莹
8月18日,省政府印发《广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从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22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既有国家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有广东“自选动作”。
据悉,“十三五”期间,广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体评估中排名全国前列;全省市域内住院率维持在95%左右,县域内住院率维持在85%左右;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稳定在26%左右,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3岁(全国78.2岁),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任务》持续推进医疗高地建设。加强五大广东国际医学中心和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医院支持政策清单。推进5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以广东国际医学中心、高水平医院建设为引领,引导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州、深圳市优质医疗资源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流动,减少跨区域就医。
提升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广州、深圳、佛山等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行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
实施市(县)域内住院率提升攻坚行动,出台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健全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组团式”帮扶与县域医共体有机融合机制。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家庭医生转诊的居民可优先就诊、检查、住院。
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面实现生育登记信息化,推进全省“出生一件事”一站联办。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巩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扩大带量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内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药品品种数合计超过350个,加快实现“应采尽采”。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2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各地年内至少开展1次调价评估。加快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入实施全省统一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年底前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42%。科学界定、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动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优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
实施广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打造中医名院体系,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建设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
提升高职高专层次医学类专业办学质量,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产业相关专业等。
编辑:方良腾
审读: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