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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
8月17日,记者从深圳市科创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完善科技评价机制,构建完善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深圳市将出台深化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实施方案,打造科技评价“破四唯”“立新标”改革创新样板,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推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据介绍,该实施方案将以成果评价为基础和关键,用好科技评价这根指挥棒。坚持“谁委托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深化科技项目、人才、机构和成果评价改革,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更加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其次,坚持科学评价、分类评价、多维度评价。突出评用结合、量质并举、公平公正,瞄准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和规律,针对不同类型科研活动及其产生的科技成果,以及从事不同科研活动的人才和机构,形成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动产出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
实施方案还将大力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金融投资机构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价,构建高校院所、龙头企业、金融投资机构、评价机构、政府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格局,培育有利于创新的良好土壤和环境。深圳市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将聚焦体制机制和评价方式创新,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发挥出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此外,逐步健全同行评议、市场化评价、金融评价、标准化评价、智慧评价等科技评机制。打通阻碍创新资源有效流动、科学配置的“藩篱”,提高科技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水平,努力为全国提供科技评价改革的“深圳经验”。推进深圳市一批国家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改革试点单位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