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范宏韬
7月20日,由前海管理局制定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正式出炉。《十二条措施》由申请对象、奖补措施、奖补申领程序、其他共四部分组成,呈现出施策更加精准、增强港澳联动、政策衔接有序、体现前海温度等特色亮点,为港澳青年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提供更多元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力争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
有效协同港澳现行计划
支持港澳青年逐梦前海
记者了解到,《十二条措施》申请对象包括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创业载体运营企业,以及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前海企事业单位。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或者赴香港、澳门定居且已经注销内地户籍的内地居民。
《十二条措施》提出,深度对接香港特区政府《青年发展蓝图》,有效协同港澳特区政府推出的港澳青年实习计划、青年就业计划、创新创业资助计划等项目,应港澳所需、尽前海所能,助力港澳青年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促进两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与此同时,《十二条措施》部分奖补措施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深圳市已出台的人才生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上市奖励等政策内容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考虑前海扩区因素,与南山区、宝安区政策形成错位支持,有利于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
在此基础上,《十二条措施》还切实从港澳青年需求出发,降低初来前海发展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发展门槛,提供一系列暖心服务,持续为港澳青年在前海生活居住等提供保障,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注入“强心剂”。
奖补涉工作生活三大方面
支持创业最高奖百万元
在奖补措施上,《十二条措施》涉及三大方面: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
在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方面,包括就业补贴、创造就业岗位补贴、实习单位补贴等3条措施,支持和鼓励各阶段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实习、就业,引导港澳青年通过前海了解内地。
其中,对2021年7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就业的符合本措施规定的港澳青年,按照其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的20%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对2021年7月1日后录用符合本措施规定的港澳青年用人单位给予补贴,每录用1名港澳青年补贴1万元,累计不超过20万元;针对接受港澳青年实习一个月以上的实习单位也将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相应标准给予补贴。
在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方面,包括创业奖励及补贴、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及上市资助、青创大赛奖励、创业载体运营奖励、企业所得税优惠等6条措施,鼓励带动更多港澳青年来前海创业,聚焦提高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在创业的各个阶段提供全周期支持。
其中,对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学院、颁发学历获特区政府资助或者承认的专上机构资助,或者获得澳门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政府部门资助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2022年7月1日后成立港澳青创企业的,按实际获得的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创业奖励,创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另外,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方面,包括居住补贴、生活补贴、提供暖心服务等3条措施,加强对港澳青年的生活保障,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针对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无自有住房,且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按照1000元/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方面将按照1500元/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