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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深圳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被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罚!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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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被罚!记者自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对于全市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的,第一次违法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

根据深圳市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市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于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量已达到100万辆。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严查无号牌违法:对未上牌(含黄牌过期、未登记上牌) ,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以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罚。其中,在限行路段被查处的,将依照《特区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第一款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交警将严管限行路段,对违反规定的将按“冲禁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严查电动自行车上高快速路等重点路段严管限行路段违法,包括未上牌车辆、限行区行驶的,且存在载多人、在中间车道高速行驶、涉嫌非法营运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同时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此外,对于部分行为,交警将“宽严相济”执法: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在被查获时,如车辆已在网上预录预约登记或交验车辆后待领取牌证的,不予查处。对于未上牌的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还会现场引导车辆所有人进行置换,车辆所有人同意置换,给予人性化从轻处理;不同意置换或放弃违法超标车的,将扣留车辆,待相应违法处理完毕才能取回车辆。

交警表示,目前的上牌方式多种多样:有路面劝导,主动服务;有社区流动,上门服务;还有销售门店即买即办和民生行业自办登记。对于无法提供车辆证明等资料的市民,还可以承诺制上牌,容缺办理,简单方便!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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