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 华
最高人民法院6月23日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1)》指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深化司法交流合作,畅通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报告指出,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等多项司法文件,筑牢制度保障基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余项,积极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报告显示,2019年-2021年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服务生活便利、社会安定的美丽湾区建设。坚持创新引领。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医药专利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作用,推动设立粤港澳知识产权联盟,聘请港澳人士担任知识产权咨询专家,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强化金融司法保护。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适用“支持诉讼+示范案件”机制审理证券侵权纠纷案,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发挥破产制度保护挽救功能。内地与香港建立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加强跨境贸易投资方面的法律确定性,公平高效实施跨境破产管理;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助力危困企业恢复生机;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办结内地首宗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促进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居民诉讼提速提效。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推广涉港诉讼文书“E键送达”,有效提升跨境送达效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授权见证平台,将授权见证用时从30天缩短到5分钟,便利港澳居民参与诉讼。加大跨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广东法院依托社会力量和线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11.9万件,邀请符合条件的港澳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回应湾区民众多元解纷需求。联动港澳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创新涉港澳商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机制,融合港澳司法实践有益经验,完善促进调解机制和“诉非衔接”机制;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内地+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联动港澳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审读: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