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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民间河长”在深圳治污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8月18日下午,深圳市政协就重点提案《关于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的建议》(以下称《建议》)开展督办。政协委员呼吁建立可持续工作机制,鼓励民间公益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
据了解,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深圳积极响应,统筹各方力量,治水工作实现从水务部门单打独斗转向河长统领全民合力攻坚,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同时坚持全民治水,构建了“政府河长+民间河长”组织体系,近年来全市共有150余名民间河长、700余名志愿者河长、10万余名“河小二”等志愿者持续开展护水巡河行动。
《建议》认为,民间河长在继续发挥作为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比如,深圳水资源的主要来源还是从上游城市引水,且河流保护需要流域联动。已有部分民间公益组织在河流流域保护方面有跨地域联合行动尝试,这种协同、联动还未有政府层面的支持,民间保护行动难以深入持续开展。《建议》呼吁,深圳应先行先试,政府在活动经费等方面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团队走出去,组织深圳民间河长与上下游民间环保组织联动,开展爱河护河行动,同时向流域内其它兄弟城市介绍深圳民间力量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经验,输出深圳民间河长模式,支持流域上游民间环保力量发展,为其他地区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方面提供培训、指导和作出示范。
提案办理单位深圳市水务局表示,民间河长组织是志愿者(义工)组织的一种形式,目前已启动了《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政府将为民间环保组织跨地域获得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强化规范环境信息公开,优化投诉、受理、反馈机制建设。下一步还将采购巡河必要物质,后续在巩固治水成效中继续发挥民间河长作用。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