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余勇 叶晓林
天气渐热,学生户外活动增多,防溺水教育正当时!4月22日,深圳光明区凤凰街道召开会议,对校园周边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记者了解到,凤凰街道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特别就杜绝溺水事故发生,采取四项举措,实现防溺水工作安全责任全覆盖。首先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订工作方案,街道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机构,由联系学校业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对辖区范围内水库、河道、鱼塘等建立水域底数登记制度,将责任范围内的水域形成台账。其次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落实“四定”要求即定点、定时、定人员、定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工作人员竖立公告牌
还通过部门联动,加强防范。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三水一库一河,以及各排洪渠、社区公园人工湖等隐患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同时配合光明区业务主管部门设置水域警示牌,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重大危险源、红色安全风险点开展执法检查。并且,采取校内校外结合,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开展系列护河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警醒学生自觉远离溺水事故。
▲工作人员向市民派发防溺水宣传资料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出动巡查人员437人次,车辆142车次,对辖区17处水域点进行了信息记录,建设警示牌75处,建设内容包括介绍牌、告示牌、引导牌等。目前辖区未发生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