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罗凯燕 通讯员 钟金华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因号称时尚、健康,有助戒烟一度受到年轻烟民的追捧。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在深圳铁路公安处获悉,今年4月,两男子因在微信大肆兜售国家禁售的电子烟弹,被公安机关追踪调查,并列为在逃人员上网通缉。4月23日,男子陈某、梁某相继在深圳落网。
4月23日,深圳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接到涉嫌非法经营案在逃人员陈某在深圳龙华活动的线索,深圳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深圳铁路公安处笋岗车站派出所会同立案单位浙江省嵊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循线追捕。当日上午,民警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一个住宅小区附近将陈某抓获归案。
经查, 2019年4月3日11时,浙江省嵊泗县烟草专卖局向嵊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案件线索:微信号为Mini-3121的网络微商通过微信网络在嵊泗境内兜售电子烟弹,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涉嫌经济犯罪。经过调查,32岁湖北籍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查,陈某对非法经营电子烟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其只是在微信上售卖电子烟弹牟利,没想到因此被查,落得踉跄入狱下场。
此外,就在同日,深圳铁路公安处福田站派出所审查处理了边检部门移交的非法经营电子烟弹被通缉的在逃人员梁某。2019年4月2日,33岁湖南籍梁某运用网络微信非法售卖电子烟弹被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上网通缉。
电子烟不是号称是“能够代替传统香烟”帮助戒烟的产品吗?为何不能售卖、使用?其实,电子烟并非所宣传的那样健康、无害。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更不是戒烟手段。
在中国,2017年6月26日起,这种新型烟草制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纳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监管范围,私自销售该类产品的行为将触犯法律。
2018年8月,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不仅售卖受到管控,电子烟使用同样受禁或受限。据悉,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2019年4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该条例明确规定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吸烟包括使用电子烟。这意味着,将来在深圳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使用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