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7 日,深圳少儿图书馆的 " 通识课堂 " 请来知名建筑师冯果川,为孩子们分享深圳的趣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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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印发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据悉,佛山将通过设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佛山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鼓励城市货运配送企业采用新能源货车从事城市货运配送业务,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的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3年总预算5700万元。
早在2019年底,佛山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为积极响应交通领域碳减排目标,落实佛山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有关要求,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效发展,经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与佛山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商务、公安等部门会商后,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引导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推广应用,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
根据该管理办法,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佛山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根据氢能源货车和纯电动货车的补贴标准,佛山将对轻型氢能源货车、中型氢能源货车及氢能源冷藏车,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对微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中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轻型厢式电动货车、中型厢式电动货车和电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