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9月4日上午,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合作区法院”)举办法治参与基层治理主题开放日活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吴曲波,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深圳市中院、深圳各基层法院、深汕合作区党工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四镇有关领导、特邀调解组织代表、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参与活动。活动由深汕合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彬主持。
参与活动人员参观了深汕合作区工作纪实展板、诉讼大厅服务、审判法庭等,全方位了解了深汕合作区法院揭牌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亲身感受深汕合作区法院公正、高效、阳光、智慧的便民服务。
与会人员现场观看了深汕合作区法院宣传片《法治续写春天的故事》,作为全国首个“飞地法院”,深汕合作区法院成立于2020年8月31日,承载着创新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保障一体化发展,探索“飞地司法”模式的历史使命。揭牌成立一年来,深汕合作区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区党工委的支持指导下,高标准、高起点推动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一流法院建设,在服务保障大局、履行审判职能、参与基层治理、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随后,深汕合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驰介绍了深汕合作区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情况。深汕合作区法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司法办案,为深汕合作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受理案件2225宗,其中民商事案件2141宗,刑事案件45宗,执行案件39宗。紧紧围绕“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要求,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在民商事审判中提高简易程序和独任制的适用率,缩短案件办理周期,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8.9%,一审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9.84%,2021年新收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9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9.83%。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优化诉讼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驻镇诉讼服务站全覆盖。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价值导向,整合司法所所长、村干部、律师等多方调解资源,与合作区相关单位探索“共享特邀调解员”机制,推进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活动,加强司法调研交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初见成效。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庭审直播和走进诉讼服务站连线,举行了深汕合作区法院与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关于《合作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进一步构建深汕合作区大调解工作格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对深汕合作区法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与充分肯定。他表示,一年来,深汕合作区法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专业优势,为合作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平安深汕”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服务保障全区“三大攻坚”行动、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后,深汕合作区法院要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天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深汕合作区法院向我们展现了一年以来的工作成效,我对深汕合作区法院今后高质量发展充满着希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表示,深汕合作区法院已经由筹建阶段正式迈入了全面高质量履职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张应杰院长要求深汕合作区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紧紧依靠区党工委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从讲政治的高度考虑问题、推进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认真履职尽责,为“双区”建设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一个一个案件公正高效的处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勇于创新改革,强化司法调研,探索“飞地”司法模式,努力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改革经验。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