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记者9月2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为维护好老百姓“钱袋子”的安全,深圳市检察院通过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惩治的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案例,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以谢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在某地的一处山上落脚,以网购退款、信用卡提额等手段,诈骗到手400多万元。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这伙犯罪分子同时也对外找人洗钱。他们又找到了另外一个团伙,谢某斌等13人专门为他们提供系列的”洗钱”服务,收取了15%的利润。
谢某斌等13人洗钱的方式,主要是大量高买低卖卡密来洗钱。因为卡密保值,低价的话,短时间能很快脱手。不法分子仅用36秒就能把骗来的钱洗白。
为了逃避警方侦查,洗白款项还被转入多个买来的银行账户,甚至形成了一条洗钱账户黑卡链条,最终谢某斌等13人为谢某团伙洗白了307万元赃款。去年年底,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部分被告上诉。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谢某斌等13人被判刑,其中谢某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万元。同时,以谢某为首的诈骗团队另案宣判,全部受到法律的处罚。
那么,谢某斌等人为什么要花高价购买这些充值卡呢?因为他们必须把骗来的钱洗白装进自己腰包还不被警方发现,而高买低卖“卡密”则是实现这一目标最快捷、最安全的方式。
所谓电话卡密,就是卡号和密码的简称,是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发行的固定面值储值卡。现如今商家售卖的不再是实体储值卡,而是卡上的“卡密”,也就是一串数字。但就这一串数字,在洗钱的“地下世界”就是将沾满罪恶的黑钱“洗”成“合法来源收入”的通道。由万某军等人组成的团伙,就是专事买卖电话卡密生意,给洗钱团伙提供账户的“供货商”。
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八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为有效打击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洗钱”的犯罪产业链,检察机关充分延伸社会管理职能,对相关电信运营商等释法说理,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使得电信运营商及各大电商平台的卡密销售得以及时有效规范,商家设定单次限购买数量,及时关闭加价销售的店铺和回收平台,有效引导商家合法销售电话储值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