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检宣
10月19日,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管委会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九部门组成。
据介绍,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选取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广东省深圳南山、宝安2家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今年3月,广东作为全国10个试点省份之一被纳入全国第二期试点,深圳市两级检察院,广州、佛山、江门三地市检察院及各自下辖2个基层检察院,共21家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和各试点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成功办理了一批企业合规案件,其中一件入选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探索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当天,管委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文件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开展合规建设情况、合规整改效果等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省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承担管委会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日常工作。
文件还对管委会、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职能、工作运行进行了细化规定,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选任、管理和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务实举措,是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对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