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妍 通讯员 孙婷 施东辉
6月2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推动溯源治理工作再出新招,分别与大鹏新区葵涌、南澳办事处签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框架协议》;与大鹏办事处签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关于试点创建“无讼社区”的框架协议》。
随后,龙岗法院葵涌工作站、南澳工作站及创建鹏城“无讼社区”工作室揭牌。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大鹏公安分局局长安呈斌,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等出席仪式。
为了搭建起百姓身边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就近、便捷高效化解,龙岗法院选择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葵涌、南澳共建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在鹏城社区试点创建“无讼社区”,打造“社区源头预防—工作站前端化解—法院关口把控”的“三位一体”
诉源治理新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区、大事不出站、难事才到法院来”。
据了解,2020年12月,由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南湾街道共同创建的深圳市首个法院驻街道工作站挂牌成立。这一做法补足了街道有司法所,有派出所,没有相应司法建制的短板,与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成为南湾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主体,为“一街道一法庭(或者工作站)”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提供了样板。
此次,葵涌工作站、南澳工作站的揭牌成立,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安呈斌表示,此次是龙岗法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促进溯源治理实质化运行,也标志着新区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系又有了新的突破,这是新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又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实践成果。
“通过点面结合,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诉讼案件逐年稳步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汪洪在致辞时表示。
审读:谭录岗 蒋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