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深圳市政协关于《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制定专题协商会11月25日下午举行,政协委员从以改革促进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角度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杨胜军参加协商会,市政协副主席姜建军主持会议。
据了解,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人防、停车、轨道和市政基础设施为主,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率仅次于上海,在全国排名第二。2008年深圳颁布了全国第一个地下空间利用的规章《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近期有关职能部门着手修订工作,起草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涵盖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和使用管理等开发建设全链条。
研究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激励机制
深圳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在发言中说,地下空间涉及发改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人防办等十几家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地铁、排水、燃气、电力等多家专业单位,在管理上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缺少必要的统筹和协调,导致地下空间无序开发利用和管理盲区,建议探索建立适合地下空间管理特征的综合管理架构,明确地下空间主要管理部门的职能及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他同时建议,从地下空间目前最为突出的地下空间连通、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入手,开展对产权主体、建设主体及相关成本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探讨相关促进和激励机制。
深圳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教授陈可石指出,目前深圳地下空间开发以单体建筑或单个出让地块为基础,相互地块与建筑之间的联系不够。建议深圳学习新加坡经验,再造“地下深圳”,把地铁站、高铁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及建筑地下车库的空间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地下城市空间系统,缓解地面交通的堵塞并增加城市步行系统的可达性,实现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一体化利用。
明确地铁出口设置规划原则
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富海说,深圳目前建成411公里轨道和283座车站,建议将轨道站点的地下空间重点开发作为深圳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重点工作。比如,地铁出口建设对于服务市民出行十分重要,但据了解,深圳地铁集团在地铁出口设置的问题上,采用“由周边开发项目主动提出要求,并自费承担建设成本,地铁工程进行预留”的模式,这不利于市民整体的公共利益的长远需求,建议明确地铁出口的规划原则、技术标准。
借鉴香港消防设计经验提高商业利用率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国资委外派专职独立董事李笑竹指出,香港地铁站点地下公共空间各类功能面积占比中,通行功能与商业功能是必备功能,其中通行功能所占面积约为地下公共空间总面积的22%,而商业功能所占面积约为50%。目前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商业功能占比10%-20%,通行功能占比80%-90%。以深圳地铁华强北地下商业空间项目为例,建筑面积约20000多平方米,实用商业面积约3600平方米,占比仅18%。在满足国家消防规范、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建议借鉴香港等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及消防设计经验,为地下空间开发提供更多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