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消息称,澳门珠海两地政府经协商后决定,由17日上午6时开始,所有经珠澳口岸出入境两地的人士,持有澳珠两地合资格机构发出的核酸採样证明,须採样廿四小时后方可生效,採样证明自生效之日起7天内有效。换言之,即今日核检採样,採样证明自明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日。
政策执行保持一致
山顶医院医务主任罗奕龙昨在例行记者会上引述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指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今日上午6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珠海的人士,持有的澳门、珠海两地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採样证明,须採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7天内有效。其他相关规定仍按现行防控措施执行。
不具证明或拒入境
因应珠海最新的通告,罗奕龙表示,经澳珠两地政府沟通及协商,为保持两地政策执行的一致性,特区政府将“有效”的核酸採样证明定义为採样廿四小时后。即从今日上午6时起,所有由内地入境本澳人士,须持有由卫生当局或内地认可的合资格机构发出的七天内核酸测试阴性结果证明或採样证明,採样证明在採样24小时后才会生效。若入境时不持有两地合资格机构发出的相关证明,则:一、内地外雇不让入境澳门;二、澳门居民和旅客安排在北安码头接受核酸测试,採样后24小时内,须在指定地点医学观察。
旅客酒店房作医观
如果有採样证明,但採样未够廿四小时,卫生局会发出指引,要求进行指定地点医学观察,直至採样24小时后方可解除。至于指定地点方面,若澳门居民在本澳有居所,就以其居所作为医学观察地点;若旅客已在本澳预约酒店,而酒店房有条件时,当局会将酒店房视作医观地点。
罗奕龙表示,新政策对于经常往来澳珠两地人士来说,未必是不便捷,因核酸採样证明的有效期仍为七日,假设跨境人士昨日(周六)核检,翌日(周日)核酸採样证明便开始生效,有效期一直至下周六为止。
强调政策的变化是因应防疫的需要,新政策变相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性,完善两地核检流程,并进一步筛查往来珠澳两地人士的感染风险。又称任何防疫政策都需要取得平衡。
检测力仅用六分一
有传媒问及会否考虑把常规核酸检测范围扩展至其他人群?罗奕龙表示,设于北安码头的核酸检测站运作流程顺畅,目前每日的核酸检测能力为6000人次,昨共1000多人检测,可见释放的预约检测名额充足。
又指划定的检测人群是视乎实际需求,短期内没有计划增加检测人群,未来若有政策变动,澳门亦有能力配合核酸检测。
来源: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