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明确年内将完成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乘法”,从减税减负到减少时间成本等各个方面入手,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在规范制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省财政厅取消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等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既压实省直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又增强其管财理财的动力和活力,从而更好地干事创业、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在政府采购领域,取消审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取消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据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在管好的基础上实现更加灵活便利。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领域,取消审批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等事项,压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在预算收支管理领域,利用技术升级、风险防控等手段,取消审核学费返拨、基建项目进度款、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事项。
为降低民众办事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也赋予各地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省财政厅年内将把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如,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及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方便社会组织“就地办、就近办”;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省财政厅紧扣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释放减税减负政策红利,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以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国家政策“礼包”不折不扣送到纳税人手中。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727.8亿元,其中: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553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减税123.6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475亿元;2019年新出台的其他政策减税118.8亿元;2019年延续政策减税6.1亿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减税232.9亿元;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136.9亿元;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8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