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佛山市民办事时“缺件”也可先行审批,之后再补齐材料,做到“少跑腿”、“不耽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近日制定《佛山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8月版)》和相关服务指引(试行),进一步深化审批流程改革,提高群众企业办事效率,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
据悉,“容缺服务”事项目录包括247个政务服务“容缺办”事项和601项“容缺办”材料,涉及教育、税务、人社、商务、城管、供水供电等27个部门。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已具备基本申请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在部分申请材料暂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可自愿提出容缺服务需求,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申请人需在约定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容缺材料。但列入各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内的申请人不适用于容缺服务。
根据佛山此次公布的目录,实施范围覆盖市级和五区。从建设工程的相关审批材料、证照许可,到小微企业补贴申领,市场监管部门增、减、补、换发证照,再到关系个人医保、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申请,供水、供电、通信报装,都纳入“容缺服务”事项。容缺服务事项、材料清单和容缺条件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并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的统一管理和公示。
佛山市民怎样申请“容缺办”?申请人可在线下和线上提出容缺服务需求,填写《容缺服务承诺书》并签名(或签章)。对符合容缺服务条件的申请人,服务窗口应提供容缺服务,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容缺材料的补正方式、补正时限及超期补正的处理方式等。申请人需按照约定,可在业务部门现场勘察时、领取办理结果前或约定承诺时限内补交容缺材料。佛山有关负责人介绍,容缺受理不等于不用提交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容缺材料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相关履约情况信息纳入政务服务承诺失信记录并共享至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一年内不再适用容缺服务。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