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通讯员 向佳佳
27岁小伙刚找了一份工作,结果入职第一天就对同事的财物心生贪念,偷走2万7千元现金。近日,光明警方循线追击,最终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我应该早点拿去银行存的,忙着忙着就忘记了。”报警当天,洪先生对自己的粗心表示连连懊悔。
洪先生是光明街道一科技公司的员工,2021年5月,因家人需要用钱,洪先生陆续从银行取了共2万5千元人民币。现金取出来后,洪先生将这些现金装进档案袋后搁置在了其办公桌下的柜子里,后因家人说不需要这笔钱了,洪先生就一直没再管放在柜子里的钱。
6月底,洪先生领取到了公司发放给他的2千元奖金后,将这笔奖金随手放在了装有2万5千元现金的档案袋旁边。
7月24日,洪先生突然想起这两笔钱,准备拿到银行去存起来时,打开柜子一看,发现装有现金的档案袋和奖金红包都不见了,这才急忙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光明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调查。在确定嫌疑人身份信息后,于7月29日14时许,前往贵州省从江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嫌疑人吴某(男,27岁)抓捕归案。
据嫌疑人吴某交代,7月20日上午,其上班打算找笔用时发现了洪先生放在柜子里的档案袋和奖金红包,打开一看,里面装的竟然都是现金。找完笔的吴某回到自己办公桌后,一想起洪先生放在柜子里的现金心里就痒痒的,忍不住想据为己有。之后,吴某趁办公室无人之际,再次打开洪先生的柜子,将洪先生放在柜子里的现金都装进了自己的双肩包里。担心事情败露,第二天吴某便匆忙辞职离开深圳回了贵州老家,且拉黑了公司同事的微信。
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在梳理盗窃案件时发现,大多数失窃原因主要是事主对自己的财物看管不严,被小偷“顺”走。在此,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现金或是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好,尽量存放在隐蔽的地方,且上锁;去到商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是乘坐公共交通时,把现金或贵重的物品放贴身衣裤里面;大量现金容易引贼惦记,不使用时最好及时存入银行。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