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死而生:一位安宁缓和照护医师的善终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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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李思言
5月11日,坪山区检察院与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龙岗区、惠州市惠阳区、惠州市惠城区等两地五个基层检察院在惠州市惠阳区政府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淡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据了解,本次会签活动同时获得两地市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深圳市检察院和惠州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也应邀出席了本次会签仪式。坪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仕东、第四检察部主任林加亮参加了本次会签仪式及座谈会。
座谈会上,惠深两地检察机关七家单位的参会代表围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保护淡水河水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张仕东副检察长表示,本次深惠两地五院联合会签协作文件意义重大,两地检察机关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主动承担流域治理任务。作为淡水河流经地之一的检察机关,坪山区检察院将切实肩负起为淡水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使命和责任,为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益的探索。
林加亮主任回顾了两地五区院共同谋划建立协作机制的过程,并介绍了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丁山河水污染案、马蹄沥水污染案等跨界河流公益诉讼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建立淡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是深圳市、惠州市两地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学习交流机制等五项检察协作机制。
据悉,通过本次会签和座谈,惠深两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打造淡水河流域公益诉讼监督共同体,并逐步扩展和加深共同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的范围和力度,更好地发挥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