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在深圳,垃圾分类马上就要强制推行了!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垃圾不能再“任性”乱扔,必须要定时定点投放,厨余垃圾还要沥除油水后拆袋投放。垃圾具体怎么分类?记者梳理了几点“操作指南”。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深圳是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2000年就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3年深圳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但作为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深圳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500吨/日,其中来自居民家庭的约占70%,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为此,深圳通过立法加强源头减量,2019年12月31日,《条例》已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深圳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创新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这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核心制度,采用定时分类收集的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进垃圾不落地模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已先行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家庭厨余每日固定一个时间投放,与居民的生活习惯不相适应。对此,《条例》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投放时间段,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并授权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住宅区楼层不能摆放垃圾桶
为更好推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深圳还创设了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设置集中投放点,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度。《条例》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区公共区域(含地下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目前各区正积极推进楼层撤桶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家庭厨余垃圾沥除油水后拆袋投放
考虑到塑料垃圾袋与厨余垃圾分属不同类别,混合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同时,为了避免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废弃年花年桔要投放至指定投放点
过年购买年花年桔是广东的地方特色。《条例》专门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根据植物特性移植栽培;没有移植价值或者无法移植的,作为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处理,将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每年11月8日为“垃圾减量日”
《条例》将每年11月8日深圳“光盘日”提升为垃圾减量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同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不得采购提供内部办公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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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下列要求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