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张建国 李广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6月7日下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主持宣讲活动并作“三个规定”学习宣讲。
根据疫情防控办会要求,本次宣讲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龙岗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龙岗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等13家党政机关干部26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旨在抓好政法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基础上,大力营造全社会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推动“三个规定”切实落地执行。
会上,龙岗法院院长汪洪就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广东省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及龙岗区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做法等,进行了深入解读。会议强调,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处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筑牢法治底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本次活动中,全体与会党政领导干部还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作出了公开承诺。通过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面向党政干部开展集中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有利于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积极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强大声势,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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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2015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万长”
“万长”是指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负责同志。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