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通讯员 佛市监
记者26日从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公告,同意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12家单位设立为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下简称地方分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对地方分中心建设运行的工作指导,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做好全方位支持。据悉,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广东省第三个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也是广东省唯一一个由地级市建设的地方分中心。
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和高效运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的重要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希望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地方分中心建设的组织管理,加大资源投入,加强条件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要以地方分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完善本地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持续优化维权援助工作。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灿表示,佛山是出口大市,2020年佛山出口额达4131.2亿元,增长10.8%。与此同时,佛山出口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案件也大量增加。当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企业往往维权难、难维权,海外维权胜诉率较低。为了解决佛山企业“走出去”的难点痛点,佛山积极向国家争取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
未来,佛山将积极配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与报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咨询与指导等工作,切实助力各类社会主体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聚焦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运行模式,大力支持佛山企业更好“走出去”。
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名单分别为:1. 中国(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3. 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4.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 台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8. 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9. 中国(青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0. 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1.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2.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