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春季是个多雨的季节,虽然前两天深圳都阳光明媚,但根据气象台消息,自26日起将多雷雨到暴雨,伴短时强降水,五一小长假也将会受到雷雨的影响。雨天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天气,很多司机因为不懂如何合理使用车灯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车主,雨天开灯有讲究,切莫随便开“双闪”。
“雨天开车必须要开车灯,不开车灯不仅会使自己看不清前车情况,还会影响后车司机对本车的判断,从而酿成追尾事故。”一名干了9年的交警表示,“开灯不仅是为了让自己看清路面,其实是为了让别人更好地看到你。”
雨天要开车灯,但这个灯怎么开很有讲究,并非一下雨就要开“双闪”。双闪灯,术语上称之为“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雨雾天气下、紧急停靠等情况下应用较广。一般来说,刚刚下雨天还比较亮的情况可以用示廓灯。随着雨量加大,雨水本身就会阻碍司机视线,同时路面的积水被前车滚动的轮胎带起来,形成一片水雾也会对视线造成较大的影响,这个时候就应该开启双闪灯、近光灯或者雾灯。“有时候下‘太阳雨’,明明天很亮,前车还一直打着双闪,晃得人眼睛疼。”家住新洲的钟先生向记者抱怨道。
那么雨多大的时候适合开双闪灯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可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即双闪灯)。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打开双闪灯;牵引车辆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也都要打开双闪灯。
“不会用灯更很危险!”对此,已有10年驾龄的“老司机”王先生深有感触。有一次暴雨天气,他开车在大鹏新区的一段盘山公路上行驶,由于前面的大巴车没有打开车灯,王先生自己车速又快,当看到前车时已经距离不远,不得已间只能从弯道超车。就在这时,两车突然轧过一片积水地带,大巴车激起了一人多高的浪花”,尽数扑打在了王先生的小车上,给他造成了约2秒的致盲。情急之下王先生连忙刹车,但又因地上的积水打了个滑,车身险些失控……幸好他紧紧地控住了方向盘,最终才成功刹车。看着身边的悬崖,王先生不住地后怕,吓出了一身冷汗。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雨天行车安全第一,尽量减速慢行,避免加速超车,并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距离。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抛锚等情况,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