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 记者 张宇婷/文 刘文英/图
5月9日上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度第一季度深圳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包含空气环境、水环境、辐射环境、环境管理四个大类的具体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第一季度,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占总有效天数100%
2019年第一季度深圳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0~99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1天,比上年同期增加23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90天,占总有效天数(90天)的100%,比上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从具体的污染指标上看,除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正常波动上升0.1毫克/立方米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臭氧平均浓度皆有下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负责人表示:源于深圳近3万辆淘汰的老旧车,以及自今年1月起,采取了靠泊深圳港的海船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5%m/m的低硫燃油,鼓励使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等政策,使得空气质量向好发展。
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在水环境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54.5%、54.4%,但水质仍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国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达到Ⅳ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布吉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罗湖)、福田河和大沙河水质明显改善;盐田河水质保持为Ⅲ类,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西乡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皇岗河和凤塘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加重。
全市环境违法处100万元以上罚款案件2宗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666项,核发排污许可证174个。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35宗,罚款总金额3944.5万元,登报道歉承诺29家。全市处以100万元以上罚款的环境违法案件共2宗,分别是深圳市杰科达电路板加工厂和深圳市纳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者因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线路板生产、废水直排、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被处以罚款124万元;后者因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扩建、通过非核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被处以罚款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