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郭宏燕
记者5月27日,从深圳市宝安检察院获悉,日前开展的“守护公共利益,检察与您同行”主题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获悉,公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符合规定的可获奖励,每案奖励在1000元至10万元不等。
5月25日下午宝安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深圳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来到宝安区人流量密集的壹方城购物中心门前,开展“守护公共利益,检察与您同行”主题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由宝安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厚雄带队,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干警参与,法警大队警员协同开展。
守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的来源,深圳市宝安检察院开展此次活动。活动现场摆放着公益诉讼职能介绍展板,工作人员现场派发公益诉讼宣传册,并通过赠送笔筒、水杯等印有“深圳公益诉讼”公众号二维码的纪念品,让公众充分了解公益诉讼的具体内容及线索举报途径。在活动现场,检察官热心回答群众咨询,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内容,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工作进行了重点说明。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益诉讼案件的举报线索范围是:(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根据案件性质、涉案数额和举报线索价值确定具体奖励金额。奖金数额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每案奖励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一般不超过10万元。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增进了宝安区群众对公益诉讼的了解和认识,而且有助于增强公众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宝安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