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妍 刘育銮
2021年12月30日,大鹏新区将迎来10周岁生日。在过去的“创业十年”,新区砥砺奋进,团结奋斗,生态、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如今,新区正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黄金十年”。
为更好地回顾展示新区成立十年来在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党的建设等各领域工作成效,透过照片看变迁、留乡愁、展未来,大鹏新区正式启动第五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大鹏新区平行展暨“山海大鹏十年筑梦”大鹏新区十周年摄影作品展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摄影作品。
《大鹏追梦》华亭 摄
《枫木浪》李坚强 摄
《瞰大鹏青山绿水》吴斌 摄
一、征稿要求
1.本届摄影展以“海洋·生态·城市”为主题,征集创作时限为2011年12月30日至今,围绕大鹏新区成立十年来的发展变化以及特色成就所创作的纪实或艺术摄影作品。
2.照片边长不可小于3000像素。
3.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方面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5.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特别提示: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7.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本次展览和相关衍生公益产品的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稿费、使用费。
8.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9.征集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荣誉设置
展览入展作品颁发入展证书及稿费。
三、活动安排
1.活动发布。2021年9月至10月,依托媒体发布活动持续征稿收集。
2.活动评审。2021年11月至12月,安排摄影专家评审照片,评选入展作品。
3.作品展览。2021年12月起,开展第五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大鹏新区平行展暨“山海大鹏十年筑梦”大鹏新区十周年摄影作品巡回展览。
四、投稿格式及邮箱
1.文件夹命名:作者姓名+2021年大鹏新区摄影作品展
2.作品命名: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及时间
3.投稿邮箱:2879719131@qq.com
4.详情咨询:李先生13713981938
审读:孙世建 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