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现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25.1万张,累计完成近2万户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72.9%签约家庭医生。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至8月底,全省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25.1万张。2019年以来,全省被评定为星级养老机构的共有299家次,其中三星级(含)以上199家,占比66.6%。在医养康养服务方面,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全省96.7%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95%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推动178家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参与注册护士数11968人,服务44476人次。大力推进家庭病床建设,共建立家庭病床6.4万张。
报告指出,广东机构养老服务存在供需结构失衡等问题。位于城区、设施和服务较好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高。一些新建的高档养老院,因收费高,位置较偏,不受老年人欢迎,部分养老床位闲置。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较慢,地区间存在差异。护理型床位建设成本约15万元,各地对民办机构建成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金额约为3000元至2万元,支持力度不足。此外,大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不具备护理型床位要求的服务能力,不利于护理型机构发展。2020年广东启动了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可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养老护理员评价仅225人次,参评人数和高级别人数都比较少,评价制度功能发挥不足。
报告还提出,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探索分别通过“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或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经营。三是推动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广东特色、适应管理服务要求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