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绶作品之一12月13日,他在日记中写道:“星期一早至北大授课。11月21日,容庚“下午至北大授课。1944年1月8日,容庚为作《陈洪绶传》再读《宝纶堂集》,读到《作饭行》时尤有感触,他在日记中写道:“写《陈洪绶传》,观其《作饭行》,何其与今日情况恰合也,录之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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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通讯员 向佳佳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及时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8月10日17时许,光明区新湖街道一超市员工罗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警察百姓的守护神”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警方跨市抓盗贼,为其追回被盗电视机。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7月18日下午,罗女士去超市储物间清点商品时发现,储物间的大门未锁,房内放置的一台58寸电视机不见了。罗女士查看了商场内的视频资料后发现,一名男子曾抱着东西从储物间离开,形迹十分可疑,于是赶到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新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研判分析发现,嫌疑人作案得手后逃往东莞黄江方向,经过近半月的研判和蹲守,民警于7月30日下午在莞深交界处将嫌疑人吴某(男,30岁)成功抓获,并追回被盗电视机。
经审讯,吴某对其盗窃电视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吴某居住在东莞,整日游手好闲无固定工作。7月18日16时许,吴某独自一人闲逛到新坡头一超市时,发现超市储物间的门敞开着,电视机就摆放在储物间的门口处,且周边无人看管,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考虑到直接将电视机搬走会引起注意,吴某从储物间找来了一个麻袋,用麻袋将电视机包住后搬回东莞其住处,并寻思将电视机转手卖出去。
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