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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8月1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各区人大代表选举日和选民登记的公告,依法确定9月23日为深圳市各区人大代表选举日。
目前,深圳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深圳市各区选举委员会已依法确定人大代表选举日: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均为2021年9月23日。依照法律规定,大鹏新区的人大代表选举由龙岗区选举委员会负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光明区本次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参加选举需要进行选民登记。深圳市至选举日当天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9月23日及之前出生)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各区选举委员会的安排,在选民登记期间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选民登记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选区办理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为方便选民参选,经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二、非深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可在深圳市进行选民登记。上一届已在深圳市办理选民登记的可以继续登记;选民登记截止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登记;其他非深户籍人员申请选民登记,应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籍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
三、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选民合法的选举权利。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