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孟广军
8月4日上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主持会议并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为检察机关在更高层次上更精准有效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服务保障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推进前海开发开放的战略意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和“双改”示范的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的新起点新成绩,以先行示范区检察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在新的征程上迈好第一步,展现新气象。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深刻学习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前海开发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迅速学习、深刻领会。各支部、各基层检察院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的必学议题,迅速组织开展学习,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二是要服务保障前海合作区发展。要对标对表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牢牢把握服务港澳、制度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基本要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力,深化刑事犯罪打击、非公经济保护、企业刑事合规、知识产权检察、金融检察、海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深港澳司法协作,依法保护创新,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服务保障前海改革开放建设,为前海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三是谋划好发展好前海检察工作。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把前海检察院的制度构建好、各项工作开展好。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落实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委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市检察院创建示范院行动纲要等重要制度文件中关于前海和前海检察院改革建设的要求,大力推动前海检察院刑事检察业务建设。探索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案件,并对海事审判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全力服务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要联合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粤港澳地区实现以环境保护为共同目的的司法协作,特别是探索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打造深港司法合作机制,加强不同法域、不同司法制度下的执法、司法部门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深化对某类案件由前海检察院跨区域集中办理、分别起诉等制度的探索研究,推动前海检察业务不断丰富。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