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讲话中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加大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认真总结了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经验。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依法严惩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界限。2017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宣告被告企业或企业家无罪308件409人,二审改判无罪251件329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市场主体及时救治和有序退出。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497件,有482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走出困境,妥善化解债务风险3100多亿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保障各类企业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制定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意见,尽可能适用“活封活扣”,依法纠正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努力“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司法政策文件。贯彻平等保护理念,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除一切不平等规定。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张文中案全案宣告无罪,顾雏军案部分改判无罪,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2017年以来,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190件237人,其中再审全案改判无罪68件94人,部分改判无罪122件143人,一批企业和企业家甩掉包袱。
据了解,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对部分地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发布两批13件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一方面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积极信号,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