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吴洪林 文/图
为深入贯彻民法典宣传学习,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6月9日下午,龙岗区坪地街道普法办(司法所)组织街属15个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到坪地法庭参加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
此次旁听的案件是由坪地法庭审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在庄严的第一审判庭内,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中,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
庭审结束后,坪地法庭庭长翟新立为参加旁听人员现场讲解了借款合同的法律要点和应注意事项。此次庭审旁听活动,大家对法庭严谨规范的庭审程序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表示,这是一堂难忘的法治课程,不仅详细了解了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更深切体验到民法典是一部和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典。
据悉,5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坪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宣传学习,于6月1日第一时间召开了街道班子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并由街道普法办(司法所)具体统筹安排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此次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是街道贯彻落实民法典宣传学习的一项重要活动,下一步,坪地街道普法办(司法所)将进一步创新民法典宣传学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模式,全方位推进民法典“五进”宣传活动,在辖区迅速掀起民法典宣传学习高潮,使民法典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