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6月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教研工作体系,焕发教研机构生机活力,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创新教研机制,落实教研任务,强化教研保障,提高教研水平,建成富有广东特色、国内领先、上下联动、横向贯通的新时代教研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健全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应在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内独立设置。县(市、区)在整合相关资源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过程中,应保持教研机构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可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教研机构与教师发展中心并行。
对于教研队伍,有严格的专业标准。原则上教研员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勇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同时,专职教研员在岗从事教研工作满5年,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保证理论研究与实践不脱节。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良性持久的“旋转门”制度,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任职或担任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践行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推行科学教育方法和办学举措;聘请优秀教师、副校长、校长到教研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教研员。
各级教研机构要与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与一线教师共同深化课程改革,研究课标与教材实施,创新教学思想、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总结课程教学改革经验,培育和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教研合作。依托大湾区各类教育联盟和姊妹校、姊妹园,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交流、教材学术探讨、教学方法研究,开展同课异构、优质课展示、名师工作室交流、教学成果互学互鉴等高质量教研活动,增强教师民族文化自信,共同培养具有深厚家国情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