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李佳佳 文/图
截至2019年3月底,深圳市商事主体总量已达3,165,067户,其中企业2,000,986户,个体工商户1,164,081户,较商改前分别增长315%和128%。商事主体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既为特区经济发展带来了丰厚的改革红利,也对政府部门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提出了新的挑战。
4月18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点实施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改革,记者现场采访获悉,以往我市商事主体报送年报的时间都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报送时间“一刀切”,因为缺乏先后报送次序,商事主体“扎堆”报送年报的现象非常突出。
此次改革后,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年度报告,以市场监管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码作为年报系统验证登录条件,同时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年报方式,使年报报送更加便捷。深圳也是全国滚动年报改革五个试点城市之一。
深圳自2013年3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致力于提升登记监管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继企业简易注销、“多报合一”“微信办照”等系列改革之后,此番滚动年报改革,深圳力争在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制度创新上为全国作出先行示范。
滚动年报正式上线
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制度。商事主体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其作用体现在:一是使行政部门掌握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和存活状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使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了解商事主体信用记录,减小信息不对称性,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三是使商事主体定期检视自身经营合规性,强化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一直以来,我市商事主体报送年报的时间都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报送时间“一刀切”。据统计,2018年,我市超过70%的商事主体集中在4-6月报送年报。这导致三方面问题:一是商事主体“从众心理”被强化,不利于主体意识的养成和内部治理能力的提升;二是随着商事主体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年报压力不断增大,系统拥堵现象愈加明显,现行年报工作模式难以为继;三是行政资源难以有效分配,监管部门无法开展高效的年报督导,商事主体得不到优质的年报引导服务。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市亟需开展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改革。
滚动年报改革十大措施
此次改革从探索简便易行的滚动年报方式、建立健全年报公示常态长效机制、探索试行配套的信用监管制度三个方面推出了十项措施:一是变更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时间,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年度报告。
二是以市场监管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码作为年报系统验证登录条件,同时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年报方式,使年报报送更加便捷。
三是探索自行填报和数据共享相结合的年报填报方式,政府部门间可共享的数据,不需商事主体自行填报。
四是建立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库,依托实名核身技术,由商事主体自主更新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逐步搭建稳定、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
五是健全市场监管与税务、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年报数据同源、数据互认。
六是实施全流程年报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
七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联系人的作用,精准引导商事主体报送年报,提升年报工作效能。
八是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商事主体,监管部门每月按程序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九是分批次、多维度组织实施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合数据共享、公示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商事主体公示信息依风险分类实施合理检查。
十是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协调协作和数据比对交换,完善分批次逐步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商事主体的工作模式。
滚动年报将带来什么变化?
此次改革从各个方面重构了商事主体年报及相关制度,对日后深圳市商事主体年报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改革后,商事主体年报工作将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年报工作常态化。改革后,由于各商事主体的成立日期不同,商事主体报送年报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将分散到全年每一天,不再有统一的“截止时间”,这样既有利于强化商事主体的主体意识,使商事主体更好地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也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施年报“精细化”管理,将监管工作寓于年报服务之中。
二是年报人员专人化。改革后,商事主体需要设置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以用于年报系统登录,市场监管联系人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商事主体指定专门的市场监管联系人开展年报及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年报信息质量,保证年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也有利于加强商事主体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使商事主体及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提示信息,更好地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保障自身权益。
三是年报操作便捷化。改革后,商事主体登录年报系统仅需验证市场监管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码,比改革前同时验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和经办人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更加快捷;报送年报时,股权变更、资产状况、缴纳社保等栏目信息可共享填报,填报内容更加简单。
四是年报数据同源化。改革后,商事主体年报相关数据将更多地从“源头”获取,实现“一数一源”,减少商事主体自行填报的内容。政府部门间共享年报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同源,既能减轻商事主体填报年报的压力,提高年报填报效率,又能保证年报数据质量,避免“同项目不同数据”问题。
滚动年报改革过渡阶段工作安排
为确保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改革平稳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对改革作了过渡安排。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商事主体可按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也可按传统年报时间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2019年7月1日起,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仍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事项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执行。
滚动年报改革前后对照表 | |||
事项 | 改革前 | 改革后 | 改革目的 |
报送时间 | 报送时间固定,限定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商事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 报送时间更灵活,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 以企业的“生日”作为年报报送起始日,提醒企业自觉维护信用,唤醒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将年报时间由集中改为全年滚动报送,不仅有效解决集中报送的拥堵问题,也将年报工作寓于监管日常全面覆盖,实现点对点、精细化的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长效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联系人信息 | 商事主体联系人信息缺乏有效、便捷的更新渠道。 | 建立商事主体市场监管联系人制度。市场监管联系人电话作为登录年报系统报送年报的主要验证方式。在深圳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设置/修改市场监管联系人专栏,便利商事主体更新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 | 以业务驱动确保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持续有效,以便利的渠道便利商事主体更新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通过“定期验证+便捷更新”的模式,逐步搭建稳定、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 |
年报登录方式 | 商事主体在登录年报系统时,需输入商事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身份证及经办人员的手机号并通过短信验证进行登录。 | 商事主体在登录年报系统时,只需输入商事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市场监管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码,即可一键登录。 | 进一步提升年报登录的便利性。同时,通过市场监管联系人实现了年报数据的专人专管,数据安全更有保障。 |
填报方式 | 采取自主填报的方式,企业在报送商事主体年度报告时,需填写基本信息、股权信息、投资担保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缴纳社保信息等多项数据。 | 采取企业自主填报与数据共享相结合的方式。商事主体年度报告中股权信息、投资担保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缴纳社保信息均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直接推送,无需商事主体自行填写。 | 通过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一方面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填报负担,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年报数据的准确性。 |
年报服务 | 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年报宣传、指导和提醒,由于应年报的商事主体数量庞大,年报服务难以面面俱到。 | 年报时间分散,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年报服务工作。商事主体在设置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后,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市场监管联系人向商事主体点对点精准推送监管服务信息。 | 为市场监管部门向商事主体提供更加精细化的年报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了年报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商事主体因一时疏忽影响自身信用。 |
数据安全 | 企业在登录年报系统后,可查看企业的全部年报数据。 | 企业在登录年报系统后,若需查看企业的财务、社保数据,需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手机验证。 | 提高年报数据的安全性,降低企业信息泄露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