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张建国
“你好,是龙岗区人民法院吗?这里是龙岗交警大队,我大队发现你院提请布控的粤***阿尔法牌机动车在平湖有行驶轨迹,我大队铁骑工作人员已将其拦截,请尽快前来交接。”12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自2020年11月23日起与深圳市交警局龙岗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布控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不到10天时间就成功扣车4台,为相关案件的进一步执行打开了口子。
记者了解到,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查询并实施登记查封,使其不能办理过户、抵押及其他处分行为,从而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让、抵押车辆等转移财产行为,但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依然可以实际占有和使用车辆。由于车辆属于流动的财产,在具体执行工作中并不容易布控和实际扣押,而不实际扣押车辆就无法通过拍卖、变卖车辆的方式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结果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这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尴尬之处。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2020年11月12日,龙岗法院有关领导和相关方面负责人到龙岗交警大队调研,双方就如何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路面查控力度,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助力法院清结案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决定筛选一批涉及棘手案件的被执行人车辆展开联合查控行动。
为了取得预期成效,双方认真研究确定了行动方案,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11月23日,龙岗法院将首批22部急需路面布控的车辆清单及相应法律文书递交龙岗交警大队。龙岗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对涉案车辆近期行程轨迹进行了排查,并予以深入研判分析,然后将情报推送给相关辖区中队的铁骑工作人员进行路面布控。
2020年11月24日18时许,龙岗交警大队铁骑人员发现了一部拟扣押的价值不菲的阿尔法车辆,迅速通知龙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法院工作人员半小时内便赶到了执行现场。该车辆所属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众多业主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支付业主迟延交房违约金的义务。随后几天,法院与交警联合行动连获成功,至12月1日又扣押车辆3台,其中包含一台捷豹。这些车辆的实际扣押,令多宗陷入执行困境的案件迎来了转机。
记者还了解到,尽管执行工作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困难和障碍,但龙岗法院不忘初心、从未畏缩、从未懈怠,而是迎难而上、殚精竭虑、多方设法,该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查控,几日内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突破了以往执行过程中车辆查封易、控制难的困境,切实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取得了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的双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