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吁青 陈明蔚
7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包括: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审慎判断罪与非罪、严惩侵害企业财产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保障企业权益及时兑现、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其中依法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促进高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准确界定企业债务主体等案例系首次发布。
近年来,广东法院切实增强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不断加强司法保障。特别是疫情期间,在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同时,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措施落到实处。广东高院专门成立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慎重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19项产权重点保护任务,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两个“十条”,细化提出20项具体措施。
据统计,全省法院去年至今年6月,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侵害企业产权经济犯罪一审案件2160件,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一审案件4432件,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一审案件1994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80件,依法严惩清远“砂霸”陈志辉等一批非法垄断当地市场的“市霸”“行霸”,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各级法院在审判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2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
另据了解,2019年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76.5万件,其中破产案件5223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1306家,52家民营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盘活资金上百亿元。
据悉,此次是该院近年来第六次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双区”建设、“双核”发展,着力加强财产制度、科技创新、公平交易等司法保护,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部分典型案例
姚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一)基本案情
深圳镜玩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网络直播APP软件“兔聊”,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姚某原系深圳镜玩公司的管理人员,离职时将该公司的软件源代码私自带出,并在新公司以该源代码为基础,开发同类型“咪聊”APP软件,上线经营牟利。2017年12月,杨某某将咪聊公司及“咪聊”软件全盘接收独自经营,并招募饶某某担任技术总监。饶某某在明知“咪聊”软件是以“兔聊”软件源代码为基础的情况下,带领团队对“咪聊”软件进行后续更新和开发,并继续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经统计,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咪聊”APP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8.7万余元;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咪聊”APP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114.8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姚某、杨某某、饶某某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处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19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公司前员工非法盗取公司软件源代码,开发同类型软件,与前公司形成竞争关系,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力打击和惩处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树立了对民营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发展的正向激励导向。
卫邦公司诉李某某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卫邦公司成立于2002年, 系一家从事医院静脉配液系列机器人产品及配套设备等研发制造的民营企业。李某某于2012年9月入职卫邦公司,2013年4月离职。2013年7月,李某某以发明人身份申请了名称为“静脉用药自动配制设备和摆动型转盘式配药装置”的发明专利,即本案讼争专利。2016年1月,李某某申请将讼争专利转让给远程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李某某为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出资比例85%)。卫邦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讼争发明专利权归卫邦公司所有。
(二)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某某在离职卫邦公司后一年内作出讼争专利,卫邦公司已举证证明讼争专利与李坚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故认定讼争专利属于李某某在卫邦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该专利应属于卫邦公司所有。李某某无权享有讼争专利,亦无权将其转让给其他主体。故判决:确认卫邦公司为讼争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2019年1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需要持续投入研发成本并承担较大风险,最终的技术成果对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人民法院通过对证据和事实进行严密分析论证,依法认定讼争发明专利权属归于原公司,有力保护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促进民营企业敢于研发创新,进一步优化利于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华瀚公司司法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华瀚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全国管道行业中的领军企业,拥有各类专利186个,软件著作权58个。近年来,公司因经营失误出现了资金链断裂、信用下降、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困境,负债金额50余亿元,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难以为继。2018年8月,经债权人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华瀚公司虽陷入经营困境,但作为曾经的管道行业领军企业,仍保留了较为稳定和完整的研发团队以及良好的生产条件,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且在庭外已进行多轮重组工作,与若干投资方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接触和洽谈,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在通过听证程序充分征求债权人意见后,根据华瀚公司申请,裁定将案件转入重整程序,并批准华瀚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19年12月,华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华瀚公司重整计划。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华瀚公司经辖区政府批准于2月10日开工并已恢复生产,现已分别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治水提质6号工程、深圳市龙华区石清大道一期道路工程、珠海市金湾区珠光新城三期等工程项目供应管材。
(三)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出现破产危机时,通过司法重整方式,积极引入资金纾困,促成高科技企业获得新生,并全面恢复生产经营,不仅保障了职工就业、国家税收,提高了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更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主体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