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今后市民扔垃圾可能要使用统一的垃圾袋了!10月29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此次提请“二审”的条例草案一大变化是新增规定“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投放”,市民未来或将买到统一标准、颜色和标识的其他垃圾专用垃圾袋。
垃圾袋上有统一“ID”标识
记者获悉,为了便于分辨识别投放的生活垃圾,并配合政府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借鉴台湾等地区的作法,《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投放”,通过政府定额配发、市民自主购买等方式获得统一标准、颜色和标识的其他垃圾专用垃圾袋,促进市民减少产生生活垃圾,养成精准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厨余垃圾即时收运
深圳厨余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管理,但由于不同区域居住的居民生活习惯不同,生活垃圾的产生和管理情况也不尽相同。《草案修改一稿》授权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特点,因地制宜确定不同住宅区厨余垃圾的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时间。
关于收运时间,初审时《草案》规定厨余垃圾在二十四小时内清运,有意见指出,二十四小时的时限过于宽松,如果不及时清运,其产生的气味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对此《草案修改一稿》规定,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即时收集、运输;或者转移至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密闭存放,并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及时收集、运输。
年花年桔将设指定投放点
每年春节过后主管部门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这也是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一个特色。但调研中有意见提出,年花年桔由盆、泥土和花卉几部分组成,不宜“大杂烩”式地投放。对此,《草案修改一稿》不再将年花年桔列入具体类别,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同时,《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日常废弃的盆栽植物应当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搬运”。
《草案修改一稿》还进一步规范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的处理,将废弃的药品、药具等列入“有害垃圾”。同时新增规定,废弃的药品、药具应当拆除包装物并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鼓励网络第三方平台设积分奖励减少快递包装
大量快递、外卖产生的包装物给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带来新的难题。对此,《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引导和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置积分奖励,引导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