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9月29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专题发布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我国物价运行平稳,价格总水平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CPI年均涨幅为2%左右,充分体现了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保供稳价取得的重大成绩。
牛育斌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建立起了四个机制:一是建立起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截至目前,全部的农产品、80%的电、50%的天然气、90%的民航旅客运输价格由市场形成,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中央定价项目累计缩减约85%,地方定价项目缩减约70%,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此外,还包括,建立起垄断行业科学定价机制,持续加强对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建立起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立起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机制,聚焦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建立健全市场保供稳价制度体系,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市场保供稳价体系经受住了疫情、异常天气和国际市场不确定性的冲击,市场供应总体充足,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牛育斌说。
牛育斌表示,在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基础上,总结多年价格调控实践经验,充分考虑煤、电市场运行规律,抓住难得时机打出了煤价、电价机制改革的“组合拳”。
“煤价、电价改革文件实施以来,国内煤炭、电力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与国外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牛育斌说,以今年9月上半月为例,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期货平均价格438美元/吨(折合人民币超过3000元/吨),同比上涨158%,国内煤炭港口现货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国、法国、德国市场交易电价涨至去年同期的4至10倍,而我国电力用户平均电价同比仅上涨10%,居民、农业电价保持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审读: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