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京记者 宋华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该《新刑诉法解释》将于3月1日实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明确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审终审制、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新刑诉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沈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最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
沈亮指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也属于死刑案件。为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刑诉法解释》规定,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开庭,需要做方方面面的准备、协调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7日发出通知,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有条不紊落实到位。
沈亮指出,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点审查对第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要参照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第二审开庭的经验做法,完善死缓二审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和方式,确保庭审质量。“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要切实解决死缓二审案件开庭所涉人、财、物保障及相关问题。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保证公诉人和律师出庭,确保死缓二审案件开庭工作顺利进行”。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