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王倩 向心悦
利用家长对“名校学位”的热衷,张某某等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伪造证件寻找“委托人”进行“学位假租赁”,诈骗一家长8.5万元学位租赁占用费。
今年4月,家住原关外的陈女士夫妇为让女儿到某知名小学就读谋划租赁“学位房”,找到地产中介阿东帮忙找房。期间,阿东的同事黄某也向阿东推荐过房源,但都因价格过高等情况未达成交易。半个月后,有一名陌生女子打电话联系阿东,称自己是某业主的亲戚,业主让她帮助出租房子,该房产可锁定9年学位,但需要收取8.5万元的学位租赁占用费。苦寻无果的陈女士夫妇听到消息后立即与阿东约定第二天就到房屋租赁所当面办理租赁事项。签约当天,业主和亲戚都因有事没有来现场,另委托了一名叫“黎雷”的男子过来办手续。陈女士夫妇按照黎雷的要求支付了8.5万元现金。事后,陈女士夫妇不放心,于是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地址敲开业主房门,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揭开了这场围绕“学位租赁”精心布置的骗局。原来,张某某先是从黄某处得知了涉案房产属非锁定学位房,后又从黄某处得知其同行阿东正在寻找学位租赁房源,于是冒充业主亲戚立刻与阿东联系,谎称有符合条件的房源。在与阿东商定好价格和交易时间后,张某某又找到专作假证的被告人肖某某伪造了涉案房产的房产证等。为避免与被害人正面接触,以防日后被追究,张某某还找到在快餐店做服务员的唐某某,让唐出面冒充被委托人“黎雷”到租赁所与被害人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事成后,张某某当面向唐某某支付了2900元“跑腿费”,向黄某支付了28000元“信息费”。
此案再次提醒市民,办理房屋租赁时请务必谨慎小心,确保“证”“人”合一。在交易的过程中,请注意全程证据的收集与保留,以备万一防不胜防、陷入诈骗骗局后,及时报警固定证据,最大程度减轻受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