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南社明清古村落 资料图
3月11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众可在2020年3月25日前提出意见。
根据安排,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设立,并列入每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采用奖励或补助的方式,用于支持各镇街开展“干净整洁村”“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创建工作(以下统称“美丽乡村创建”)。
特色精品示范村可领1000万元补助
根据《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项资金对于补助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创建“干净整洁村”的次发达村(社区),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村(社区)100万元。对创建“特色精品村”的村(社区),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村(社区)500万元。开展“干净整洁村”创建的次发达村(社区),在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后,由市财政按应补助金额的50%先行预拨至镇街财政分局,剩余的50%在通过验收后再拨付。
而对于按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率先创建达到“特色精品村”的前50个村(社区),原则上在本办法出台一年内完成创建,市将认定为“特色精品示范村”,并由市级财政按每个村(社区)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开展“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创建的村(社区),在通过验收评价后,由市财政将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镇街财政分局,再由镇街财政分局按规定拨付至相关村(社区)。
四种情况 可调整补助标准
对于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村(社区),其补助标准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具体补助标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
(1)与相邻的一个或多个村庄串连起来,统筹开展连线连片特色 区域建设,跨村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品质提升工程,构筑美丽乡村风景线。
(2)位于高速路、快速路、高铁、城际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需要对村庄环境进行全方位、大面积、高标准改造提升,打造成为我市对外展示的“窗口”。
(3)拥有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或独特的山、水、田、林、湖等自然资源,需要对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打造成为具有岭南风貌或乡土特色的示范样板。
(4)对东莞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村庄建设项目。
此外,对于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的村(社区), 除“一事一议”项目外,镇街财政要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进行补助。对于次发达村创建“干净整洁村”、“特色精品村”或“特色精品示范村”的财政奖补资金可以叠加计算,其他村(社区)创建“特色精品村”或“特色精品示范村”的奖补资金不可叠加计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上限资助。
来源:东莞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