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张建国
2月17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进行了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当天即出判决,于次日宣判后,被告人郭某全表示服从判决,并希望尽早出狱付清工人工资。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全从2010年开始独自经营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的某玩具制品厂,其未支付55名工人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的工资报酬350395.50元,并潜逃,后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而不改正。2019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另查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已垫付55名员工工资319009.20元。庭审中被告人郭某全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
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全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郭某全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法官由此向广大企业经营者发出忠告,受目前疫情影响,有些企业可能会遇到经营困难,若出现裁员或难以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时,劳资双方应本着尊重事实、依法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问题,绝不可采用弃厂逃逸或其它过激办法来应对,以免产生新的民事纠纷,甚至构成犯罪。
上述案件仅是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结的刑事案件之一。该系统是龙岗法院智慧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主场设在该院刑事审判法庭,分场则设在龙岗区看守所。在看守所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每一宗案件的被告人被提押至分场视频前,合议庭成员、检察官、法官助理则在主场视频前进行“无接触式”庭审。据统计,该院近期已通过这种方式审理了71宗刑事案件,涉及贩毒、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制猥亵等案由,其中部分案件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据了解,每一次开庭前,龙岗法院都会做足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严格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以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所有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对司法工作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龙岗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龙岗法院将全力确保惩治犯罪不松懈,而且在做好常规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依法重点打击、从速严惩各种涉疫情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