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吴安安 王鸥
当下,“外卖小哥”的辛勤服务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作为新职业之一,外卖骑手与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送外卖时受伤算工伤吗?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外卖骑手劳动关系纠纷案例,法官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应注意合规用工,同时提醒骑手注册平台时应注意保存合同等相应证据。
工伤认定起分歧,外卖骑手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这起案例中,A公司系某外卖平台的合作方,通过平台APP派单。2022年5月28日,张某入职A公司,任外卖骑手,6月2日开始在平台APP接单。张某的住宿、工作用车均由A公司安排。A公司在考勤、工作时长、任务量、上班着装等方面,对张某提出了工作要求。
6月7日,张某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后,因A公司为张某投保团体意外险,保险公司向张某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在理赔协调过程中,A公司提供了一份《工作证明》。
后因A公司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张某无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3月,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了张某的请求。A公司不服,诉至罗湖法院。
A公司辩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多项证明给予认定,法院判决劳动关系成立
罗湖法院审理认为,认定原告A公司与被告张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量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意思表示。首先,虽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提交的《工作证明》注明了自己当时是在职员工、入职时间、工作岗位等信息。其次,被告提交的APP截图,载明考勤点名、每日工作时间、最低送单量等信息,可以证明被告日常工作接受原告的安排和管理。三、被告的住宿和工作时使用的车辆由原告提供,也可以证明A公司对被告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及后勤保障。
最终,罗湖法院判决,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原告A公司与被告张某存在劳动关系。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确认劳动关系的三个要点
承办法官解析,要确认劳动关系,主要看下列几点:首先,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力交换劳动报酬的合意。其次,双方是否具有人身依附性、从属性以及人身依附性、从属性的强弱程度。最后,结合平台用工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特点,从业者对工作内容、时间等是否有自主决定权,是否存在长期、持续、稳定的职业性特征,报酬获取方式及稳定程度。
具体到本案中,骑手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日常工作接受企业的安排和管理,企业对骑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及后勤保障,因此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骑手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依据双方实际权利义务确定。骑手在平台注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与企业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并注意保存好合同、收入记录及相关凭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也应当注意合规用工,对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