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2020年12月30日,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区委组建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光明区未保委”)。至此,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正式在深圳光明成立。1月13日记者对相关热点话题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光明区未保委是全国首家党委领导、检察主导、政府主责、专业驱动、科技保障、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光明区未保委着力构建“需求吹哨,职能报到、资源配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是光明区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社会平安和民生幸福的源头治理,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群众诉求服务站点236个,平安员队伍人员达3.6万余人)、“V爱之家”等项目,区教育局建立光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签订了《光明区2020年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综合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均为光明区未保委的组建和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那光明区为什么要推动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未保委?据光明检察院办公室苑璟瑛介绍,其中有三个原因,第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深圳乃至全国各地,一直存在“九龙治水、责任稀释”的问题,而光明区未保委不仅是一个信息沟通联席平台,更重要的是打通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了集保护需求汇总平台加专业分级干预体系、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和立体化考核机制为一体的“1+3”的一条龙保护机制。
第二,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体现在四个精准(精准预防、精准保护、精准帮教、精准普法),需要的是专业驱动(专业标准、专业流程、专业队伍),成立光明区未保委,能较好的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专业队伍,实现未保工作效能最大化。
第三,光明区未保委的组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各方联动,实现综合保护,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要负责人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光明区未保委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责任稀释”的困境,解决未保工作的“散”和“难”,契合当前未保工作的“虚”,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解决各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疑难问题,建立规范化长效运行机制,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各主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精准协作,逐步构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生态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龚江还介绍光明区未保委的成立对全国来说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一,有利于开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模式。2020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犯罪法,是未保工作制度年,2021年是贯彻两法的落实年,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需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借助光明区综合司法平台,和民政部门牵头的未保协调机制和教育为主的专门教育机制,形成“检察+民政+教育”三核驱动未保新机制,在充分借助光明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优势,贯彻落实未保领域的“两法”,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光明模式。
其二,探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未成年人保护有精准帮教、精准预防、精准普法多层次的上下游一条龙模式,涉及政府职能优化、社会资源整合,调动全社会力量,全社会合力发挥作用,未成年人保护一盘棋,是党委绝对领导下检察机关、政法机关参与推动全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力争发挥未保工作的先行示范引领作用。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