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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推进大湾区建设?这份宣传手册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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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20:32
编辑:陈旭
来源:原创读创科技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袁静娴

15日,记者从市委大湾区办获悉,为了帮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正式印制了大湾区建设对外宣传手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指引》(下称《深圳指引》)。《深圳指引》从国家战略、核心引擎、社会参与三个层面,对粤港澳大湾区现阶段的空间布局、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以及深圳提供的政策支持等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8年末人口约7000万人,GDP总量超过11万亿人民币。

回顾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进程,有着诸多重要时间点。2017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为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10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10月,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12月,习近平主席对深圳工作的批示中强调,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文;8月,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圳要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也明确提出,深圳要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低、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现代化城市,奋力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深圳如何抓住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深圳指引》指出,为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两大国家战略,推动“双区驱动”,形成“双区”效应,实现“双区发力”,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深圳所能的要求,深圳始终坚持学习港澳、服务港澳、对接港澳的态度,为“一国两制”新实践贡献深圳力量,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正在全面发力。目前,深圳正加速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深港口岸经济带、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7大重点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在金融、就业、居住、人才引进、教育等方面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并成立了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以及7个专责小组负责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继5月深圳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后,此次《指引》再次强调了社会力量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性。《指引》表明,深圳坚持以先行示范、市场主导、国际一流、共建共享为原则导向,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等九大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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