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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深圳拟发布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 划定一、二、三级限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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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8:59
编辑: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任建新
记者自深圳交警获悉,深圳拟发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新规,划定一、二、三级限行区。根据深圳交警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项措施拟于7月1日起实施。

拟新增三级限行区 注重校园周边路段安全
日前,深圳交警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经本轮调整后,深圳交警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新增快速路绿梓大道、环城西路以及道路通行条件差(主要为山路)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三盐公路纳入一级限行区,此外,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已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已将该道路从一级限行区移除。
此外,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新增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避免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交织混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段寒暑假不执行限行),主要选取学校周边、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且无地块唯一出入口、路段民生行业送货需求较低,主要为通过性车流的路段,具体为广清路、金州路等8条道路。
保障电动自行车路权 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国家、省市多次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新规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深圳市道路交通发展新形势、新环境。据悉,一方面,深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近三年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较高,是深圳交通事故受伤害主体之一;但另一方面,结合绿色交通发展策略,各辖区正在积极试点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设置,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未来非机动车出行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
此外,新规的推行也是为了保障居民日常出行需求。深圳现行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较多,其中皇岗路、北环大道等路段设置有辅道系统,基本具备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若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限行,对市民日常出行影响较大,难以满足大部分居民骑行电动自行车通勤、接送、接驳等需求。
在以上诸多背景之下,深圳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为基本前提,结合深圳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交通运行状况,以及非机动车道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考虑最大程度满足深圳广大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后的日常出行需求,充分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及市民意见,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作出全面优化调整,从而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防范事故风险,确保通行管理政策连续。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详见附件)。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三级限行区道路,分时段禁止民生行业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二、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四、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XX月XX日


附件: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域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绿梓大道、环城西路。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三盐公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坪山区
碧三路。
9.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三级限行区
(一)罗湖区。
广清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为民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金洲路(翠荫路-金稻田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文德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二)南山区。
登良路(南新路-南山大道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惠中名苑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龙井路(高发科技园一路-龙珠八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卓雅小学、桃源小学、新桃园第一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三)宝安区。
文教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西乡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四)龙岗区。
丽湖一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丽湖小学寒暑假期间除外;
清风路(宝龙二路-宝龙三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宝龙外国语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五)坪山区。
同裕路(碧沙北路-锦龙大道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8时20分、11时30分至12时20分、13时30分至14时10分、16时20分至18时30分,科源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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