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钟国斌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加强了相关自律管理要求,中证协向券商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券商持仓超1%须在研报中披露,且研报发布两交易日内不得反向操作。
具体来看,中证协情况通报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券商持有研究标的股票超1%须在研报中披露、研报发布两交易日内不得反向操作。与此前规定相比,还对持股范围进行了补充。二是规范调研纪要管理,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报使用,不得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三是加强对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的管理。
中证协表示,证券公司发布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公司持有该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应当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向客户披露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持股业务类别、持股量、锁定期等)和发布研报业务潜在的利益冲突风险,且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日及第二个交易日,不得进行与证券研究报告观点相反的交易。“上述持有的股份包括在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下,除做市业务外,包销、自营等业务持股以及另类子公司持股(主要为跟投),且持股类型包括上市公司A股和H股已发行股份。”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