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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非法买卖宠物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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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14:08
编辑:杨晚霞
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深圳市民注意了,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随意收购、售卖,许多宠物饲养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面临牢狱之灾。记者10月13日从龙岗检察院获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今家庭养宠物已屡见不鲜,一些独特外观、鲜明个性的另类宠物,更是备受宠物爱好者青睐,逐渐成为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新宠”。饲养宠物虽是兴趣爱好,但并不是所有动物都适合当宠物,也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随意收购、售卖。许多宠物饲养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收购饲养过程中,触犯了法律,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饲养的。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无论出于任何目的,未取得国家许可私下进行野生动物交易都属非法行为。
并且我国《刑法》还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都将承担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哪些动物是不能非法买卖当作宠物饲养的?首先是鹦鹉,鹦鹉智商较高,部分鹦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模仿人类的语言,因此,所有在我国自然分布的鹦鹉均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包括:彩虹鹦鹉、小葵花凤头鹦鹉、短尾鹦鹉、红领绿鹦鹉、长尾鹦鹉等等。绝大部分种类的鹦鹉也已被国际组织列入濒危或准濒危物种,如非洲灰鹦鹉、吸蜜鹦鹉、金刚鹦鹉等等,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将这些受保护的“外来”鹦鹉同样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对其交易买卖同属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在我国宠物市场上可合法交易的仅有桃脸牡丹鹦鹉、玄凤鹦鹉、虎皮鹦鹉这三种鹦鹉,但鹦鹉的“地下”交易却“暗流涌动”,因非法收购、出售鹦鹉被处以刑罚的案件时有发生。饲养者们必须保持警惕,切勿因为一时疏忽或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

其次是爬行动物,爬行动物现在已经成为宠物市场上的“新贵”,平日里让人望而生畏的蛇、蜥蜴和蜘蛛等爬行类动物已悄然“爬”进都市现代人的生活,饲养这些宠物的人也有了独特的外号——“爬友”。
但是据统计,“爬宠”圈已然成为近年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重灾区。不少被人当作宠物饲养的球蟒、陆龟、大壁虎、变色龙等等,均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绝不能私自饲养!爬行动物种类繁多,希望各位“爬友”在购买“爬宠”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咨询专业意见,并从合法渠道购买,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最后便是海洋生物,海洋生物资源是海洋资源的重要组成,其中常见如绿海龟、鹦鹉螺、瘦长红珊瑚、石珊瑚等海洋生物同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或者买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很可能构成犯罪。
宠物爱好者该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买卖、饲养“宠物”呢?龙岗检察院提醒市民在养宠物前,可以主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在政府网站上查询权威信息,或向政府职能部门咨询,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购买时,要到有合法销售资质、手续齐全的商家购买,杜绝私下交易风险。若发现家中已经不慎饲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私自放生,应该主动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部门联系,由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移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集中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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