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刘娥 刘芳
8月29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之夜”盛典活动在深圳市光明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广东省和深圳、杭州等地在盛典活动上发布了微短剧产业政策。其中,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磅政策,大力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提出将统筹市区财政资金80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组建投资基金规模超过2亿元,形成财政资金引导和社会投资联动机制,挂牌成立微短剧服务中心,新授牌5家微短剧产业基地,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华南地区微短剧产业发展高地和出海基地。
《若干措施》共1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网络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网络微短剧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鼓励优秀剧本创作。对优秀的、反映深圳题材的网络微短剧剧本,成功上线播出后,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三)鼓励来深取景拍摄。支持微短剧剧组在深圳取景,在深圳取景不少于5处并正面展现深圳城市形象或促进深圳旅游宣传推广的,上线播出后可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四)支持短剧发行播映。由深圳市网络微短剧企业或机构作为第一出品人的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播放收益或点播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微短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鼓励创作优秀作品。鼓励围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文化等题材的精品网络微短剧创作,对优秀网络微短剧可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六)支持技术研发创新。鼓励网络微短剧企业开展创作生产工具、平台搭建、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研发,对优秀项目可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七)推进集聚发展。支持建设运营网络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对达到建设要求的园区,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网络微短剧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小型影视+短视频+直播影棚或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八)推动微短剧出口。对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佳的网络微短剧出海企业/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深圳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文化贸易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九)支持举办主题产业活动。支持举办网络微短剧主题产业活动,对经评审认定的在深圳市举办的微短剧展会、交易会、论坛等产业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十)设立专业服务机构。组建网络微短剧服务中心,对网络微短剧开展全流程指导服务,为来深拍摄团队免费提供专业化服务。设立深圳微短剧专家站,开展网络微短剧内容预审查工作,专家备案审查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十一)建立全周期协拍服务体系。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对已报备的微短剧项目提供全周期协拍服务,协助项目组进行公共场地使用申请,并对拍摄所需临时搭建工程实施灵活报备政策,方便在深拍摄取景。
(十二)其他配套扶持举措。网络微短剧企业在深圳从事经营活动,除了上述扶持举措外,还可按深圳现行文化产业政策享受贷款贴息、保险费、新业态企业认定奖励等扶持。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还可享受房租补贴。
与此同时,深圳各区也陆续出台支持微短剧的配套扶持政策。目前,已有福田、罗湖区出台专项政策。其中,福田区对微短剧立项、播出按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罗湖区出台“影视产业10条”,对虚拟影棚建设、数字技术应用、微短剧企业纳统、上线播映、取景拍摄等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南山、宝安、龙岗等区也将陆续推出配套政策。
结合政策的落地实施,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发展链条,着力构建最完善的产业体系、提供最有力的政策保障、营造最优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