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涂竞玉
开屏就是广告,“摇一摇”手机便跳转广告……互联网时代,广告无处不在。记者近日获悉,在工信部的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相关信息科技公司起草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为整治APP广告乱跳转的问题提供了行业标准。
中国信通院总工程师魏然表示,“乱跳转”现象引起用户投诉,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即App信息窗口未向用户明示触发后将发生跳转或打开第三方App的动作,或明示动作与实际行为不符;二是灵敏度过高,即App信息窗口设置的交互动作参数灵敏度过高,在用户非主动意愿情况下即发生跳转第三方页面的行为;三是欺骗误导用户,即App信息窗口跳转后,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为用户下载安装App等。
专家分析,通过信息窗口推送广告是App的主流商业模式之一,由于开屏广告曝光度高、营销效果好,部分App便无视用户合法权益,通过提高加速计、陀螺仪等传感器的灵敏度,提高跳转第三方页面的概率,从而增加广告收益。但是这类行为变相强迫用户进入广告页、下载App,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以来,工信部持续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客服服务能力,形成服务提质和感知提升的良性互动。
此次标准制定修订提出多方面参考指标要求,以更好治理规范“乱跳转”行为。具体来看,强化明示告知义务,指出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与此同时,明确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审读:喻方华